抚州市林业局参加“法制宣传日”活动

06.12.2013  12:47

12月4日上午,抚州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区羊城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

市林业局作为16个参加成员单位之一,积极组织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的业务骨干,特别是林业普法宣传志愿队到现场参加了此次活动。在活动中,市林业局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宣讲了《爱鸟护鸟知识》、《科学保护野生动物》、《发生森林火灾如何办》、《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等知识,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9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6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增进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