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第一届抚州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07.11.2013  18:55
    校组织部、人事处补充通知:请符合条件准备申报的同志请于2013年11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送校组织部、人事处汇总。 ------------------------------------------------ 关于开展第一届抚州市突出贡献人才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工委,市委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热情,不断提高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幸福抚州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抚州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管理办法》(抚办发[2013]2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开展第一届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评选表彰人数 在我市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均可推荐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评选表彰人数为10人。 二、申报推荐条件 市突出贡献人才的推荐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营管理的企业规模较大,实力雄厚,生产运行平稳,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二)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等领域或在市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创造性成果或解决了重大科技难题,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和经济价值,在省内外产生重要影响,业绩得到社会和业内认可。 (三)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或达到同行业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作出重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四)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从事的产业规模较大、市场前景较广阔、技术含量较高,带领群众致富成效显著,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了重大贡献。 (五)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强,在行业内有良好声誉,特别是在社会求助、慈善事业、矫治帮教、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以上五个方面的申报条件,分别对应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参评的原则性要求,具体的评选标准和指标见相应的各类人才推荐表(附件1—5)。 三、推荐方式和推荐名额 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各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负责本地(本园区)申报人选的推荐和遴选工作,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6人,注意向“三大战役”主战场倾斜,各类人才都应有一定的比例。市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市直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推荐和遴选工作,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1人;市属各高校、中央和省驻抚各单位直接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推荐名额分别不超过1人。确定推荐人选,须由推荐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如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确实较多,经与市委人才办沟通同意后,也可适当多推。 四、评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 1、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评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的遴选推荐工作,按行政隶属关系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推荐对象并公示。 2、确定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听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推荐人选须由推荐单位领导集体研究确定。 3、推荐人选需填写市突出贡献人才推荐表,并提供事迹材料和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推荐表格和材料应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推荐材料请于2013年11月30日前报市委人才办。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10份,附件等证明材料2份,推荐表的电子光盘1个。 (二)专家评审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后,将符合推荐要求的人选分类提交各类人才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集中评审,产生相应的入围人选。 (三)组织考察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 (四)审批与公示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表彰建议人选,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再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五)表彰奖励 召开表彰大会,为市突出贡献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者,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 对在考察、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取消其评选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新的人选。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第一届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评选表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精心组织。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有关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评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优秀人才遴选推荐上来。 3、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开展评选表彰市突出贡献人才活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科学人才观,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 附件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专业技术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4:农村实用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5:社会工作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抚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