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纪委各党支部节前“充电”忙

25.01.2017  19:09

  临近春节,抚州市纪委机关各办公室却热闹非凡,办公室里、会议室中,可以看到佩戴着鲜红的党徽的党员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认真地学习,有的认真倾听,有的在埋头记录,不时有人发言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原来,这是市纪委机关各党支部正在开展机关党日活动。

  自市纪委1号文件《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每周五下午“机关党日”活动,在市纪委机关已成为一种常态。党日活动内容很丰富,既有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孙新阳提出的“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要求,也有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还有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的形式也很多,有支部书记领学,有座谈讨论、交流发言,还有微信群里晒感悟。上周党日活动的学习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也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在各自党支部参加学习交流。

  “规则是什么?规则就是你要按‘套路’出牌。我认为全面从严治党,纪检机关首先就得把自己摆进去。监督执纪,你得按‘规则’办事,不能胡来。” 在支部学习会上,市纪委机关第一党支部书记、研究室负责人周文龙率先谈了自己的认识。

  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纪律审查一线的同志有更深的感受。第四党支部书记、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赵四鸣表示,《工作规则》明确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的工作流程,建立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等制度,是把纪委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是对纪检干部执纪审查权力的约束。今后自己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要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去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跑风漏气的现象发生。

  通过学习,全体党员一致认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制定,充分表明了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坚决“清理门户”,防止“灯下黑”的担当和决心。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强化自我监督、锤炼好自身“体魄”的基础上,学会自觉接受监督。要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要求,从严规范自己的执纪行为,深入查找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审理等方面与规则不相符的问题,争取尽快“更新升级”。

  “一个支部五六个人,集中学习相对更容易,可以根据工作灵活开展学习,党日活动是纪检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一种方法。”市纪委副书记、市纪委机关党委书记罗少韬表示,经常学习才会有提升,以规则行事,才不会偏离方向。(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