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获评“国家森林城市”

14.09.2014  12:38

9月13日,记者获悉,抚州市林业局已接到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公室的邀请函,邀请该市一位市领导作为正式代表出席9月25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举行的2014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并在会议开幕式上接受“国家森林城市”奖牌。此举,意味着抚州市已获评“国家森林城市”。

据介绍,2011年开始,抚州市全面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活动,并于当年年底获得国家林业局批准。通过持续两年多不断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该市城乡绿化面貌焕然一新,已先后荣获“全国最佳绿色生态城市”、“中国低碳经济示范市”、“2012年全国十佳品牌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等荣誉称号。(记者陈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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