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鸿星提名抚州市长候选人 张和平出任江西省地税局局长

18.03.2015  15:27

    新华网江西频道3月18日电 3月18日,抚州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江西省委关于抚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批准,张鸿星同志任中共抚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书记,并提名为市长候选人;张和平同志不再担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张鸿星此前任南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长期在政府经济工作一线。2015年2月江西日报公示,张鸿星拟任设区市委副书记,提名为设区市政府市长候选人。

    据悉,张和平3月17日已到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报到,出任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

    张鸿星,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婺源县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入党。

  张鸿星个人简历:

  1967年8月出生,江西婺源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82.09-1985.08,江西省婺源茶业学校学生;

  1985.08-1990.07,江西省婺源县茶叶局干部,办公室主任;

  1990.07-1993.05,江西省婺源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长;

    1993.05-1995.07 江西省婺源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95.07-1995.11 江西省婺源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7.02 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7.02-1999.01 江西省婺源县思口镇党委书记;

  1999.01-2000.09 江西省婺源县秋口镇党委书记;

  2000.09-2001.03 江西省婺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1.03-2002.05 江西省婺源县政府副县长;

  2002.05-2003.05 江西省上饶市建设局副局长;

  2003.05-2005.07 江西省上饶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5.07-2007.04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7.04-2008.12 江西省上饶县委书记;

  2008.12--2009.06 江西省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兼上饶县委书记;

  2009.06-2011.08 江西省上饶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08-2011.09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1.09-2015.02 江西省南昌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