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 

20.09.2014  12:34

抚州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申请不公开透明、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政策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对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核查,突出治理“关系保”、“人情保”。到目前为止,共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4321人。

记者获悉,该市民政部门采取了“重新洗牌”的方式,对全市现有低保对象进行大规模全面核查,重新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并对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无病残且有劳动能力人员等13类对象进行重点上户、重点核查清理。同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并在村(社区)人流集中的醒目位置设立了公示栏,将低保对象的姓名、保障人口、补助金额等内容进行全面公示。该市出台了《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十项制度》,从申请受理、诚信承诺、听证评议、调查核实、责任追究等方面,实现城乡低保由集中治理向制度规范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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