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用好“四种形态” 从严治党护“森林”

19.01.2017  01:01
  对于2016年抚州反腐,让人印象最深的是什么?

  是抚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原副书记、校长陈明华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还是临川区上顿渡镇章舍社区居委会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腐败窝案?亦或是每月一通报的众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无论答案是什么,有一个关键词大家必定很熟悉,那就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考校着纪检监察机关的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而“四种形态”就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利器”和“法宝”,它为纪律树立了“标杆”,为问责设定了“尺度”。

  2016年以来,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在严管厚爱的同时,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推动全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一年来,抚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986件,开展各类约谈2536件(次),作出党纪政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687人,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5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4人。

  着眼“大森林” 教育为先勤“浇树

  “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的第一标准,为民服务是好干部的为政之要,勤政务实是好干部的应有作风,敢于担当是好干部的责任本色,清正廉洁是好干部的从政底线……。”2016年11月8日,在对全市新提任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题教育的纪律讲堂上,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滨围绕“做清正廉洁好干部”这一主题,为全市新提任的近百名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与他们交流谈心。

  “今后要牢牢把握清正廉洁的要求,自觉接受组织的教育监督,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为官做事不糊涂、不迷茫。”听完廉政党课后,许多党员领导干部都深有感触。

  2015年以来,抚州市注重预防为主,教育在先,在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设立纪律讲堂,常态化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唤醒广大党员的党章意识和纪律观念。其中,在市、县两级设立中心讲堂,在市直单位、县直单位和乡镇设立基层讲堂,在村组设立流动讲堂,并利用互联网开设纪律在线“微讲堂”。纪律讲堂的教育对象,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一般党员干部;既覆盖机关党员干部,也覆盖农村无职党员;既针对在家党员,也针对流动党员,确保教育对象全覆盖。各级纪律讲堂既有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也有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更多地是让一般党员讲廉洁故事、谈学习体会。通过层层开设纪律讲堂,月月讲党纪条规,广大党员的纪律观念、规矩意识明显增强。一年来,共在市、县、乡、村四级开设纪律讲堂3000多个,开展宣讲8000多场次,45万多人次接受了纪律教育。

  “既要治‘病树木’,更要护‘森林’。” 抚州市在治理少数“病树”的同时,勤“浇树”积极养护好广大党员这片“森林”,通过常态化、固态化地开展纪律教育,给广大党员开出“治未病”的保健药方,增强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纪律管住党员干部“大多数”。

  紧盯“小苗头”   提醒约谈防“树病

  “你办公室面积到底多大?超不超标?

  “有人反映你向服务对象收取30%的服务费,不然就‘踢’出抚州市场,是否属实?

  “有人反映你工作作风霸道,到处‘花天酒地’,你怎么看?

  ……

  2016年4月21日下午,在抚州市纪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一场辣味十足、动真碰硬的约谈正在进行。面对该市纪委副书记黄发高一连串的提问,被约谈的某市直单位领导虽然语气平稳,但也不免紧张出汗。通过谈话,他承认自己确实有时存在工作作风霸道,不注意工作态度和工作细节等问题。

  这场约谈源于抚州市纪委于2016年4月初收到关于该名领导干部的信访件,由于反映的问题不具体,也缺乏证据材料,所以没有对该领导启动初核程序,而是通过约谈以示教育警醒,并按照工作流程作出结论性的意见。

  2016年,抚州市以提醒约谈、清风约谈、履责约谈、廉政约谈、谈话函询为载体,全面推行纪律建设“五约谈”机制,即对同级党委会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进行“提醒约谈”;对工作岗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干部群众意见多,以及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苗头等9种情形的党员干部,进行“清风约谈”;对新提拔和重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约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出现违纪问题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对有信访反映、需要解释说明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函询”。

  通过一次次振聋发聩的谈话,抚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指出他们在执行政策、规定、遵守党纪条规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提醒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层层传导压力,真正做到“”在“”前。同时,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对照标尺找问题,特别是查找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从而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让党章党纪成为每个党员心中带电的高压线。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约谈2536(件)次。

  问责“常态化”   抓早抓小正“歪树

  “东乡县农业局副局长艾建春、项目股股长付华丰、项目股工作人员乐继义等三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工作日中餐饮酒,县纪委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艾建春、付华丰、乐继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元旦刚过,又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新鲜出炉”。

  经调查,2016年11月28日上午,东乡县杨桥殿镇下易村村民陈某因承包了该镇宋塘村大约100 亩荒地想申请县农业局的项目,便邀请艾建春、付华丰、乐继义三人到现场察看。中午,艾建春等3人接受了陈某的宴请,并每人喝了两杯白酒。本来是为民办事的现场勘察,却因为一顿饭、两杯酒,让三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严肃追究。这也充分体现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违纪之初,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错变成大错的鲜明态度。

  一年来,不少关注抚州廉政网和“廉洁抚州”官方微信的市民可以发现,每逢节日,市纪委都要通报曝光一批违纪典型案例。这当中,既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违反工作纪律的,也有侵害群众利益的,频率之高,范围之广,让人惊叹!

  一寸不让,动辄则咎,折射出抚州市监督执纪方式的深刻变革:从注重“查违法”转向与全面“盯违纪”并重,从着力查大案要案转向与抓早又抓小并重,从事后查处转向与常态监督并重,从管少数人转向与管多数人并重。

  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一年来,共对68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常态开展节日廉情监督,重点聚焦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等突出问题,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6起,处理113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2次87起。

  ——不断深化“红包”专项治理。在深化教育、卫生、殡葬、税务四个系统“红包”治理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公安、交通、环保、住建四大系统的“红包”治理工作。一年来全市各级廉政帐户共收到上缴“红包”款1255笔386.67万元,查处收受“红包”案件17起17人。

  猛药“去沉疴”   惩前毖后治“病树

  “黎川县政府原调研员刘建山因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等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销其黎川县人民政府调研员职务,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2016年3月的最后一天,一则重磅消息出现在抚州廉政网的头条。传说中的“断崖式降级”竟然出现在抚州!一时间,山城黎川乃至整个抚州市为之震动。

  “当时觉得这几个工程技术含量不高,总包金额也不算大,既然几个朋友想做,就省得去走招投标程序,直接拍板发包给他们,自己也能从中捞点好处。没想到,自己一时的思想放松,铸成了大错……”谈起这件事,刘建山至今痛悔不已。而更让他悔恨的是,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初期,他抱着侥幸心理在自查自纠表格“是否存在问题”一项上填选了“”,错失了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

  2016年,抚州市纪委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不断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对“违插”行为坚决抓典型、抓“现行”,特别是对整治行动开展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一年来,全市共收到主动上缴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不当得利164笔253.18万元,查处“违插”案件5起处理6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2人。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有违纪问题的干部不放任,在定性、适用上严把尺度,对严重违纪但不构成违法的,运用党纪政纪重处分、“断崖式”处理,避免出现不是“好同志”、便是“阶下囚”的状况,用最大努力教育挽救干部。

  在这一年,抚州市出重拳、下猛药,切实将防线关卡从法律“底线”提至纪律“红线”,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方法,在确保纪律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字当头、快查快结,紧紧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改进审查审理方式,聚焦审理违纪问题,用党章党规党纪衡量违纪行为,并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加强对纪律条规适用和处理方式的审核,确保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的准确适用。一年来,全市共对252名党员干部作出党纪重处分和职务调整。

  反腐“零容忍” 打虎拍蝇拔“烂树

  “抚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陈明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6年3月22日,一则仅33个字的新闻如同惊雷在全市炸响,发布这则消息的市纪委官方微信在10分钟内,便超过5000的阅读量。

  经查,陈明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期间与他人串供并销毁证据;违反组织纪律,诬告陷害他人;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红包”;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流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对于这样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纪干部,抚州市纪委态度鲜明、利剑惩腐,毫不留情地予以最严厉的查处,给予陈明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以来,抚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既打“老虎”,也拍“苍蝇”。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开展了集中整治“微腐败”工作,紧紧盯住管钱、管权、管项目等权重部门和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乡镇、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以及问题反映较多的“村官”,针对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作风不实、以及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社会保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贪污截留、挪用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等“微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全力查纠基层“微腐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严肃查处了临川区上顿渡镇章舍社区干部腐败窝案,6名镇、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全年共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289件,党纪政纪处分36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人。(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