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纪检监察系统“家访谈心制度”出台

01.03.2017  02:33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近日,抚州市纪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家访谈心制度的暂行规定》。

  《规定》明确了家访主要是了解纪检监察干部的家庭情况,以及生活圈、朋友圈、兴趣爱好等,掌握干部家庭、家教和家风情况。同时,《规定》还对家访谈心的对象范围、原则形式、内容要求、职责分工等作出明确规定。规定家访谈心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市纪委主要领导一般到委局班子成员、正处级纪检监察员家中家访谈心,并负责对县区纪委书记、市纪委派驻机构负责人及委局机关其他干部职工进行谈心;市纪委班子成员、正处级纪检监察员一般到分管部门负责人、副处级纪检监察员,检查指导的派驻机构负责人及其他处级干部家中家访,谈心范围为所挂点联系的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市纪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派驻机构负责人则分别负责本部门和本派驻机构干部的家访谈心。

  《规定》明确要求,干部职工在遴选考录、军转接收、工作调动、提拔重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奖励惩处、离岗退休时,或干部职工患有重大疾病、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工作生活遇到挫折、干部职工之间发生矛盾、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等情况,必须进行谈心。家访谈心一般利用节假日或8小时工作外,以家访、约访、个别谈心、集体谈心为主,每年各层级领导干部的家访谈心不少于2次。同时,该市还建立家访谈心情况登记备案制。要求领导干部要按照“一人一表”的方式填写《家访谈心登记表》,交市纪委组织部立卷归档。

  《规定》强调,要通过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家访谈心活动,进一步了解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帮助排忧解难,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同时也要积极听取家属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

  《规定》出台以来,该市纪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纷纷到分管的纪检监察干部家中上门家访、交流谈心。“全面从严治党,就得从纪检监察干部严起。”抚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滨表示,领导干部家访谈心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与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交流谈心,掌握干部家庭情况,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有利于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截止目前,该市纪委机关主要领导开展家访谈心活动16次,其他委局班子成员共开展家访谈心活动49次。在市纪委常委会的示范带动下,各县(区)纪委共开展家访谈心活动122次。(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