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新企业来了“家常客”

18.02.2014  12:23







        江西法院网讯  春寒料峭,2月17日下午,坐落于江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江西格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美公司)迎来了几位“家常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几位法官上门送法来了。

        格美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20日,主要从事涵盖氟化工、单晶、多晶硅棒、太阳能电池片等一系列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近年来,企业因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经营困难,并与金巢开发区某投资公司发生纠纷,陷入内外交困的境地。案子到了抚州中院后,法官在案外下起了工夫,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调处等方式,引导双方和气对话,“放水养鱼”。最终,经过10余次的斡旋协调,双方终于握手言和,企业获得了缓冲期。在协调过程中,法官多次上企业了解情况,开展咨询和引导调解,所做的大量工作不仅获得有关方的高度赞赏,也成了企业受欢迎的“家常客”。

        在格美公司,民二庭庭长王明华仔细询问了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划和方向等情况,征询了企业方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当听说公司正在引进客商注资、经营重心更加明晰时,王明华露出了笑容,希望企业能够尽快走出低谷,恢复强劲的发展势头。王明华还就企业股权转让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和释疑。

        40分钟后,王明华等法官离开格美公司,冒着寒风奔向了园区的下一家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