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抢救式开采”莫变成“破坏性掠夺”

13.05.2014  10:46

  自去年东川“牛奶”河事件之后,当地政府对境内企业进行了整顿,经过整改的小江现已呈现清亮。“牛奶”河处于金沙江流域所在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一年后,由于水电开发,沿途矿厂“抢救式”的开采所造成的污染更大。所谓“抢救式”开采,是指在水库蓄水之前,将水位线下的矿石抢挖出来。随着白鹤滩水库的蓄水,将有更多的污染源进入金沙江,水治理又面临进一步的挑战(据5月11日《新京报》)。

  在文物挖掘和保护新闻报道中,我们时常听到一句很专业的名词叫“抢救式挖掘”,也就是说,在地下文物没有经过有计划的勘探、研讨,有步骤、有组织挖掘之前,由于某些原因,如房地产施工、道路建设等无意中挖掘出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导致原有的面貌部分损毁,为了尽可能的保持好文物而进行的临时性的紧急挖掘。很显然“抢救式挖掘”的目的是为了“抢救式保护”。文物保护需要“抢救式挖掘”,矿产资源是大自然整体生态环境的一部分,人类无论如何对其利用开采,严格意义上都会对整体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显然,经过科学论证有计划、有组织予以开发利用,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低到最低限度,做到可持续发展,这才是严谨科学和负责任的态度。因此,对于矿产资源并不存在所谓“抢救式开采”,因为任何矿产资源都不存在“有效期”,不去开采和不对其破坏就是对其最好的保护。

  因为要在金沙江上进行水电开发,实施一些工程建设,沿途地方政府或某些企业个人,便在水电开发项目实施之前,对所属区域的矿产资源进行疯狂无序的开采,不但让沿途矿山千疮百孔,对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让具有百年开采历史的东川铜矿,演变成了世界上最著名的泥石流泛滥区。非但如此,野蛮作业所呈现的偷排、漏排选矿废水,甚至沿河倾倒带有重金属的尾矿会随着滑坡或泥石流直接进入金沙江中,使金沙江的水治理又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对沿江而居的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所造成几乎就是永久的破坏。这种所谓的“抢救式开采”,究竟“抢救”了什么又保护了什么呢?

  显然,如果这些矿产资源在水电开发项目工程实施之后,可能就会成为“永久的宝藏”,看着这些“死钱”不能立即“变活”,还不知留到何年何月甚至留给谁,心中自然不能平衡,即使本着能“”多少抢多少,且无论怎么“”也比留在地下划算,于是,合法的不合法的,有证无证是否经过批准的企业或个人,均加入了“抢救式开采”的行列,从当地安监局长的话中就能听出,去年经媒体曝光之后,政府对小江流域的45家选矿企业整改,28家停产,17家生产。8企业被起诉污染环境罪。显而易见,因为媒体曝光引发关注,当地才采取了这些行动,足可见当地政府对这种滥采矿山资源行为、以及由此而带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放任到何种程度。从某种角度也折射出地方政府对这种“抢救式开采”的默认甚至纵容。

  矿产资源之所以以法律形式将其划归国家占有,最主要一条原因就是要保证资源的科学合理开采并做到可持续发展,在有序开采利用的过程中,还要防止乃至杜绝因开采资源而对生态环境所造成的二次破坏。笔者认为,即使金沙江流域开发水电项目,对于所属区域的矿产资源也不能容忍这种“抢救式开采”,更不能为了这种“抢救式开采”而忽视对水资源乃至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不能以牺牲环境保护来换取经济增长”这句话,地方政府不能只挂在口头上,矿产既是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可以造福人类的珍贵资源,但同时更是大自然生态平衡重要的组成部分,不受破坏和影响是最妥善的保护,所谓“抢救式开采”实则是“破坏性掠夺”,而这种由“破坏性掠夺”所导致的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既是违反国家法律,也是对子孙后代的不负责任,因此,对金沙江流域所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的“抢救式开采”乱象,不仅对具体行为企业行为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地方领导思想深处的短期行为和畸形发展思维,更需要彻底清除,还金沙江一清澈,两岸群众一健康,国家法律一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