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年产110吨赤霉素等原药异地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审批意见的函 赣水资源字〔2014〕21号

29.04.2014  13:08

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水行政许可的规定,2014年1月10日,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主持召开《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年产110吨赤霉素等原药异地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西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吉安市水利局、新干县水利局、业主单位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和编制单位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编制单位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形成《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年产110吨赤霉素等原药异地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下称《报告书》)。现将审批意见函告如下:

一、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现址位于新干县城南工业区,年产赤霉素80吨,是国内专业生产赤霉素的骨干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种类,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启动了年产110吨赤霉素等原药异地改造项目,项目位于新干县盐化城南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00吨赤霉素(GA3)、年产5吨赤霉素(GA4+GA7)和年产5吨脱落酸生产线各1条,计划于2014年3月竣工投产。

二、《报告书》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实施意见、取水方案等作了概述,对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取用水合理性、取水水源、取用水的影响、退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论证,《报告书》编制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资源分析与论证范围、工作等级(一级)和水平年(现状年2010年,规划年2020年)。

四、该建设项目位于新干县盐化城南区,工程以赣江为取水水源,取水口设在赣江右岸赣江新干保留区内(东经115°27′04″、北纬27°51′28″),采用取水构筑物(集水井)从赣江取水。项目设计日最大取水量5096m 3 ,年取水量为162×10 4 m 3 。《报告书》依据峡江水文站1957年~2010年共54年的实测流量资料,分析计算得到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为1688m 3 /s,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532.34×10 8 m 3 ;2020年规划水平年,取水断面P=97%的日均流量为316m 3 /s,最大日取水量占其比例为0.019%。根据《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年产110吨赤霉素等原药异地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水质监测数据,取水口断面所监测水质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取水口断面水量、水质均能满足该建设项目的取用水要求。

五、《报告书》依据工程设计用水工艺及环节,分析出用水指标14881.82m 3 /t,取用水基本合理。

六、基本同意《报告书》中取水可靠性与可行性分析。

七、本工程退水主要包括生产和生活废污水量,主要退水污染物为COD、BOD、SS等,日最大退水量为2759m 3 。该项目所排废污水先由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接入标准后,进入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再经新干县盐化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赣江新干保留区,不另设入河排污口。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项目退水对水功能区影响较小的分析结论。

八、基本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节约用水措施和取水对水环境及第三者影响较小的结论。

九、因该项目属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退水总量较大,请你公司切实做好厂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及退水的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正常情况下的废污水处理。同时,你公司还应建设容积足够的应急事故池,并制定《突发性水污染应急预案》,避免在厂区污水处理站或盐化城污水处理厂出现故障时废污水不达标直接排放。

十、项目建成后,你公司要及时向我厅提出取水设施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提出取水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一、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内建设项目未获批(核)准,或项目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和取水用途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业主单位应重新或补充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我厅重新审批。

此函。

 

附件:江西新瑞丰生化有限公司年产110吨赤霉素等原药异

地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审查意见的函

 

 

 

                                                                  江西省水利厅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