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环保厅纪检组向省纪委报告开展环境执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7.07.2015  18:30
      7月16日,省纪委召开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调研座谈会。驻厅纪检组向省纪委报告了2015年以推行环境保护“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环境监管执法行为为重点,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2015年,驻厅纪检组着重加强对廉政风险较高的环境执法工作进行参与式、跟踪式、督查式监督,针对近年来少数环境执法人员法制观念薄弱,责任意识不强,执法不公,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不依法履行重大环境案件处理程序,吃、拿、卡、要等乱作为、不廉洁的问题以及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意见,抓好“四个结合”,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切实加强对环境执法工作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人情案”、“关系案”和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环境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运行。一是与环境执法业务紧密结合,对照检查排查廉政风险,推进环境执法权力运行“法制化”;二是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源头防范廉政风险,推进环境执法行政行为“规范化”;三是与技术监督紧密结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监控廉政风险,推进环境执法日常监督“科学化”;四是与监督检查紧密结合,加强督察督办,严格责任追究,推进环境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有效化”。
      今年以来,省环保厅通过构建“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新机制,在增强环境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优化反腐倡廉工作格局、提升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强化权力运行实时监督、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