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油罐车运柴油 违法司机被刑拘

22.12.2015  11:26

  本报讯 罗也、江南都市报记者张凯报道:12月21日,南昌市新建警方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开始施行后,该市查处首起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追究刑事责任案。据悉,嫌疑人柯某在明知驾驶的报废油罐车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还擅自帮助工地运输柴油。目前,柯某已经刑拘。

  15日,新建区交警在红湾大道拦下一辆由经开区开至新建区的油罐车,司机拿不出任何证件。经调查,警方发现这辆车早已报废,但该车的油罐里装满了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民警随即将司机带至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并将车暂扣。经审,司机柯某是九江人,当日其开车从黄家湖路一工地出发,准备将柴油送至碟子湖大道某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