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报社名义成立专刊部发行报纸 江西宣判一起非法发行报纸案

06.06.2014  22:43
  今视网6月6日南昌讯(黄飞 刘芳 记者 申莹莹)冒用报社名义设立专刊,通过伪造的刊号骗得印务公司印刷发行非法报纸共计近200万份,销往全国百余个城市。6月6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有期徒刑五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姜某在未经国家工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冒用江西省某报社的名义成立了该报专刊部,聘请专门人员为其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后排版成报刊版面,并通过伪造出版许可证和印刷委托书的方式,骗得江西某印务公司为其印刷了《世界周刊》、《全球参考》、《国力观察》三种报纸共计2598853份,然后通过快递方式将报纸发给其事先已联系好的浙江、哈尔滨等全国多个省市的报刊经营者进行销售,并通过其父亲的账号收取相应销售款项。根据被告人登记台账及江西某印务公司印刷数量台账显示,上述三种报纸在全国28个省、百余个城市进行了销售,实际销售总量为1976453份,销售总金额1499357.66元,非法获利41.86万元。2013年10月18日,姜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违反《国家出版条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总金额1499357.66元非法报纸1976453份,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鉴于被告人姜某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数额是以非法出版物的定价数额乘以行为人经营的非法出版物的数量所得的数额,未收回的销售款及未销售出去的报纸,也应计算在内,辩护人辩称未收回的销售款及未销售出去的报纸应进行扣减之意见与法律不符,不予采纳。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