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5000元报酬 男子鞋内藏毒运毒被判无期

03.10.2015  23:19

  (甘肃)东乡县男子马么买得在运动鞋内藏毒,从张掖乘火车欲往新疆乌鲁木齐市,未料在候车室内被警方抓获。9月29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马么买得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5年1月29日12时许,兰州铁路公安局武威公安处张掖车站派出所民警在对马么买得进行车票查验时,发现其形迹可疑,随即将其带至值班室对其人身和随身物品进行检查,在其运动鞋内查获用塑料包裹的白色块状物2包,遂将其带至张掖车站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当日15时40分,民警在马么买得在场,且有见证人的情况下,对毒品可疑物进行了称量,共计约重341.9克。

  马么买得供述,1月27日,他应朋友“老马”的要求,去兰州柏树巷一楼房左侧窗台上取一双装有毒品的棕色运动鞋,将这双鞋带往乌鲁木齐,并承诺到达后,会给他5000元报酬。

  法院认为,马么买得明知是毒品,利用交通工具非法运输海洛因,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鉴于其在宣判前能够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