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信仰脚步 担当时代责任——省公安厅机关女民警代表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纪念活动

12.03.2014  11:24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3月5日至6日,厅机关38名女民警代表赴萍乡、新余两地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为主题的纪念活动,用这一特殊而有意义的方式迎接第10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的到来。

信仰,激励我们前行的力量

我们怀着一种敬畏之情,来到全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2013年度十大人物、开国少将甘祖昌的夫人龚全珍老人家中,映入眼帘的是甘祖昌穿着将军服照片,俊朗而帅气。女民警围坐在这位90多岁的老人面前,却感受不到将军夫人的耀眼光环,精神矍铄,思维敏捷,龚老身着的朴素,坚毅的眼神和亲切的话语中,我们发现信仰的力量、精神的力量,我们用心聆听着老人谆谆教诲,获得了一份宝贵的人生启迪。告别老人后,女民警们来到了“龚全珍工作室”,一幅幅珍贵图片真实地记录着老人一生追随信仰、爱和革命的光辉足迹,点滴展现了老人1957年随甘祖昌回到江西省莲花县,在乡村教师的平凡岗位上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教书育人,以及离休后,倾力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的一个个感人故事。大家在每帧图片前驻足停留,细细品读每段注解,更加真实地感受到了龚全珍老人身上闪耀的人格光芒。厅机关党委妇委会王晓燕主任代表女民警在工作室的留言薄上题写了“龚全珍阿姨是全省公安女民警学习的楷模!”,真切表达了全体女民警对龚全珍老人的崇高敬意。

孩子们,警察妈妈与你们在一起

女民警们来到了琴亭镇小学,校园春意盎然,生气勃勃,充满活力,就在学校操场的树荫下,龚老经常在这里给孩子们讲革命传统故事。当大家走进教室时,等候已久的孩子们显得非常兴奋,迫切为远道而来的警察妈妈表演精彩的文艺节目。孩子们朗诵着自己编写的诗歌,表达对警察妈妈的感激之情;诵读着写给远方爸爸妈妈的信,传递着对父母的思念之情;随后又和警察妈妈一起踏着欢快的节奏,一起舞蹈。女民警们亲热地将孩子们揽进怀里,送上精美的书包和文具,询问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克服困难,好好学习,早日成长成才,鼓励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挫折,都不要忘记有警察妈妈的关心支持。临别之时,孩子们依依不舍地跟我们挥手道别,眼中闪着泪水。

一枝枪  ,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女民警们参观了“莲花一枝枪”纪念馆,馆内陈列着莲花一枝枪等90余件珍贵文物,着重介绍了莲花一枝枪的光荣历史,详细叙述了枝枪演绎的神奇故事。烽火岁月赣西莲花县一群热血青年携着一枝枪风风火火闹革命的英勇事迹。毛泽东同志在他著名的《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充分肯定了“莲花一枝枪”的革命斗争精神。“莲花一枝枪”的精神成为我们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的前进动力。

巾帼建功,我们在行动

女民警来到“全国巾帼文明岗”——交警总队直属四支队一大队女子中队,建队十年来始终坚守战斗在我省高速公路一线,承担着维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与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平安的重要职责,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大家观看了由女子中队的女警们自编自演的节目《风雨女儿行,无悔交警路》,听取了中队巾帼文明岗的先进事迹介绍,深受感动、深受教育。

两天来,大家深刻体会龚全珍老人身上所体现出的坚定信念、忠于职守、艰苦朴素、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深刻感受直属四支队一大队巾帼文明岗的女警们所展现出的恪尽职守、乐于奉献、敢于挑战、踏实肯干的优良作风。座谈中,大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郑为文厅长提出的“讲质量、讲规范、讲效率”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工作不在我手里耽误,问题不在我手里产生”的工作理念,倡导“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数一流”的工作境界,提倡“说办就办、立马就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践行核心价值观,弘扬雷锋精神,为江西公安工作发展作出积极努力,主动担当起“半边天”的重任,以巾帼不让须眉之势展现女民警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亮丽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