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16家单位因未“拆违”被批 延期不动将追责

01.11.2013  14:00

   原题:关注南昌“拆违拆临” 16家单位“一砖未动”被批评
  10月31日,南昌市召开“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以下简称“两拆”)专项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10月30日,南昌市已拆除违建临建121处,总面积达54143平方米。南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郭安点名16个市直单位“一砖未动,一瓦未搬”,观望、抵触、畏难心态显现,再次强调“不得说情,无一例外,说情必查”。

  已拆违建5万余平方米

  截至10月30日,南昌市各区、开发区(新区)及市直各单位上报已自拆违建临建121处,拆除总面积达54143平方米。其中,东湖区14处,面积1658平方米;西湖区20处,面积6732.77平方米;青山湖区13处,面积16520平方米;青云谱区4处,面积11026.8平方米;湾里区11处,面积4980平方米;红谷滩新区19处,面积2345.8平方米;经开区7处,面积956平方米;高新区5处,面积2920平方米;桑海开发区2处,面积450平方米;市城管委9处,面积2827.7平方米;昌工集团1处,面积82平方米;市教育局8处,面积1044平方米;市园林局1处,面积2000平方米;市委1处,面积42平方米;市民政局1处,面积285.9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1处,面积90平方米;市卫生局4处,面积182平方米。

  在完成自拆的基础上,南昌市各城区、开发区(新区)都陆续进行了还路、透绿和建绿工作。

  16个市直单位“一砖未动”

  在昨天的推进会上,南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郭安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了问题。郭安表示,自“两拆”工作开展以来,各城区、开发区(新区)都有了第一拆,有的城区每天都在拆,但南昌市国资委、南昌市供销社、南昌市粮食局、南昌市农业局等16家市直单位“一砖未动,一瓦未搬”,显现出观望、抵触、畏难等心态。

  郭安强调,“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是建设法治南昌的重要举措,是迎接旧城改造的前哨战,“已作出了庄严承诺,没有回头路可走”,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实事求是,坚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务必做到“不得说情,无一例外,说情必查”。

   延期不拆除将追责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两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专门制定了工作纪律“十不准”,要求全体人员不准放弃原则、不准说情留情、不准误时误事、不准随意表态、不准推诿扯皮、不准隐情不报、不准接受吃请、不准上班喝酒、不准上网娱乐、不准公车私用。同时,要求各区、开发区(新区)和市直各单位不得瞒报、错报、漏报。

  此外,各区、各市直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对摸排的临建违建、“占压五线”建筑物和铁路沿线50米建筑物,按照总体情况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实现上报目标任务全部拆除。到期未拆除的,责任人要上报纸上电视说明情况,延期仍不拆除的,纪检部门将追责问效。

  明确违建细化处理意见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对“铁路两侧建筑”、“临街违建临建办公用房、功能性房屋”、“占压五线”严重影响景观的违建等不同情况明确了细化处理意见。

  针对各类房屋不同情况,各相关县区和单位要按照分类分区的办法,细化目标任务,排定计划、限定时间,与指挥部一起逐一制定处理意见,加以解决。各县区要做好示范一条街的拆除工作,争取在多点开花的基础上,实行重点推进,连线成片。

  此外,会议还明确了“拆违拆临、建绿透绿”专项工作时间节点,拆违拆临工作要在11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拆工作,12月1日到12月底进入强制拆除阶段。

  (中新网江西新闻11月1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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