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征:拍卖公车吃亏的最终还是纳税人

12.02.2014  11:16

  近日,沈阳市大东区首批121台公务用车委托沈阳产权交易所于2月14日进行网上竞拍,车型包括奥迪、中华、桑塔纳等品牌。据悉,其中最贵的车辆是一辆莱克萨斯吉普车,起拍价格在60万元左右,而最便宜的一台大众轿车起拍价格为2000元。(《新消息报》2月11日)

  拍卖公务用车,拍卖款可以充实财政,同时也降低了政府机关因公务用车过多过滥而带来的连带消费,比如车检、耗油、使用司机等等,可以说,政府机关拍卖公车,是一项响应中央节俭号召、降低机关奢靡办公的好举措,值得称道。

  但是必须看到,禁止机关购买超编、超豪华公车是这些年来三令五申的一项制度,可是有许多地方依然顶风购买,因此,在拍卖公车的同时,也应该让那些违背规定、顶风购买公车的责任人,付出必要的代价,不能将公车一拍了之。假设只是拍卖公车,而违规购买公车的责任人得不到任何处罚,那么也不会从根本上制止乱购公车的现象,还有可能形成“购买-拍卖-再购买-再拍卖”的恶性循环。

  况且,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拍卖公车所得款项一定会低于实际应有的价格,这次拍卖中,最贵的车辆莱克萨斯吉普车,起拍价格只有60万元左右,而一台大众轿车起拍价格仅为2000元,就很说明问题。须知,购买公车使用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而拍卖过程中折损的那部分钱款,很显然也是由纳税人买单。因此从本质上讲,拍卖公车吃亏的最终还是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