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员工工资 老板获刑九个月

18.01.2016  15:44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杨洋报道:1月16日,记者了解到,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杨某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年初,南昌市青山湖区南昌某制衣有限公司员工,投诉该公司拖欠员工9万余元工资未发。南昌市青山湖区劳动监察局介入后,公司法人杨某阳承诺发放工资,但是之后杨某阳采取更换手机号码、藏匿外省等方式,逃避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青山湖区警方随后立案并网上通缉,去年8月,杨某阳在浙江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