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红包协议 南昌医院尚未开签

14.05.2014  10:54

根据国家卫计委出台的有关规定,从5月1日开始,患者入住二级以上的医院,要和住院医生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以及贵重物品。

新政实施近半个月来,该项规定在我省落实得如何?13日,记者走访南昌部分医院,对此进行了调查。

二级以上医院医患须签拒红包协议

据悉,患者住院尤其是手术前,很多家属都会给医生送红包。为杜绝这一不良风气,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并认真为患方解答疑问。二级以上医院必须签署此项协议,其他医疗机构将参照执行。

根据规定,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代表医方在《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南昌部分医患对签协议不知情

13日,记者依次走访南昌部分二级以上医院。采访中,记者发现,部分医生和患者及其家属,对签“拒红包”协议一事并不知情。

在地处八一大道附近一家大型医院住院部,正在这里住院的陈阿姨告诉记者,其女儿入院后一直根据医生开具的清单进行各项检查,印象中没有签过什么协议,也没有医护人员说起过此事。她对记者表示,“我们老百姓就诊就是希望家人平平安安,医生能把病人治疗好就行,该花钱的钱还是要花。

采访中,部分医生也向记者表示,“医生不能收红包”是所有医生都知道的,但为此与患者签协议,却没有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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