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拔墙拔衣裤岂能让强拆“裸奔”

28.11.2013  12:17

  昨天上午,长沙天心区裕南街杏花园社区一住户称自家遭强拆,自己和家人被拘禁3个半小时,其妻被杏花园社区书记陈浩如带头扒衣裤。区政府相关部门称,该楼层部分面积涉及违建,拆迁人员属于合理拆除。(11月27日《京华时报》)

  一方说是强拆,一方说是拆违;一方说自己和家人遭拘禁,一方说没有接到被非法拘禁和强拆的警情;一方说自己的妻子被社区书记带头拔衣裤,一方说根本没有参与。当时双方虽然各执一词,但从媒体透露的信息看,我们还是能理出一个基本事实,还是能看到强拆中的赤裸问题。

  为啥会产生如此激烈的强拆行为?据杏花园社区书记陈浩如介绍,由于戴鹏一家对于拆迁补偿款要价太高,双方迟迟未能达成协议,他曾先后2次前往戴家做工作未果。显然强拆是源于拆迁补偿这个关键,如果当事双方达成了拆迁协议,那是否意味着戴鹏一家曾经的违章建筑就合法了?我们不知道当时双方是如何讨价还价的,但这次强拆显然带有权力打压的嫌疑。

  据该项目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长黄某称,根据产权证和1987年的航拍图,该处房屋经合法产权认定为33.08平方米,后来修建了4层楼并未申报,属于违章建筑。退一步说,即或戴鹏一家的房屋属于违建,但从时间上看,已经过去了近30年,为啥一直没有采取执法行动?如果政府没有在第一时间及时采取治理行为,那就是一种行政不作为,是一种默认和既成事实,自己工作没有到位,等到项目拆迁时,才想起了拆违,显然是一种权力要挟和反攻倒算。

  城市违建是一个老大难问题,依法打击各类违章建筑是政府的职责。但拆违也要依法依规,不能瞎拆乱拆,甚至一拆了之。一是拆迁之前,要明确告之拆迁项目,不能以项目之名,行强拆之实。特别是商业开放项目,必须提早做好与拆迁户的沟通协调工作,不能用行政权力介入拆迁安置。据调查,开发公司未成立,各项批复已通过,显然存在行政权力的人为干预。二是即使是依法拆违,也要确保当事人的各种权益,至少要有社会公众的参与或第三方的介入,对当事人采取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显然有违拆违初衷,从视频显示内容看,显然存在非法拘禁嫌疑。三要注重社会影响。据了解,该拆迁项目存在的问题已不是第一次被媒体曝光。前不久,长沙天心区小学女教师谭双喜在微博曝光一份区教育局通知,称其因婆婆为拆迁对象,她将被调往拆迁指挥部工作,直至婆婆签订拆迁协议想,显然这次所谓的拆违也脱不了强拆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