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5﹞13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2014年,全省集中开展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提高了我省农机“三率”水平,有效排查和治理了农机安全事故隐患。为进一步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水平,为全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构建基础,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3月初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继续集中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
整治内容和整治重点继续按照省农机局《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赣农机综〔2014〕1号)文件要求进行。依法依规按要求做好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工作,完善档案管理。整治重点仍然是近10年来,享受了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牌证不齐全或未按规定进行年检的手扶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三、工作方法
各地要按照“集中时间、方便农民”的方法,积极行动起来,因地制宜,采取划片集中办理的形式,方便农机手,加大力度推进专项整治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近期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抓好、抓实,整治到位。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墙报、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张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有关信息告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引导农机户参与这次专项整治活动。
三要注重工作实效。各地要继续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监理档案。积极推进无牌无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专项整治活动。
四要做好总结报送工作。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及时向设区市农机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和机具整治数量。各设区市农机部门须在7月10日前将总结和整治情况报送省农机局。
联系人:李小军 廖红丽
联系电话:0791-86214241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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