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民工工资200万元 工程承建负责人被刑拘

09.01.2014  17:07

  辛辛苦苦干了活,过年却拿不上工钱回不了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年关将至,达川区一工程方负责人陈某拖欠民工工资200余万元,当被部门责令整改之后,陈某仍不予以理睬。最终,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安徽籍民工李明(化名)等20余民工反映,2011年春节前后,他们来到达川区修建巴达铁路坛子梁隧道。该工程时有停工,转眼到了2013年年底,李明等人找到工程指挥部,要求发放被拖欠的几个月工资,以及补齐之前停工期间的工资。眼看春节来临,工地负责人虽然口头答应,但是一直不见实际行动。

  于是,李明等人将此事反映到了达川区人社局。经查,工程方日前已经给承建负责人陈某拨发了工程款620万元,陈某拖欠民工200余万元工资不予支付,达川区人社局随即向陈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但他仍然不予理睬。最终,人社局将此案移交给了达川区公安分局管村派出所,目前陈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记者 江龙)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