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男子冒充招办主任“点招” 诈骗百万元被判刑8年9个月
12.08.2014 10:59
本文来源: 人民网
原本是一名个体业主,却宣称自己是某知名大学招生办主任,先后骗得“点招费”105万元。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明有期徒刑8年9个月,罚金8000元。
2013年7月,苏州市民杨光和毛广平为各自孩子上大学发愁。孩子的高考分数报读三本觉得可惜,稍好些的学校又希望不大,无奈之下想起“点招”这条路。经朋友介绍,称认识某知名大学招生办主任,只要缴纳“点招费”再疏通关系,即可入学。两家一合计,便找到了被告人李明。
李明是江苏泰州人,原本经营着一家熟食店,碍于面子一直对亲朋宣称自己是知名大学招生办主任。恰逢朋友牵线上门,看着银行卡里突然多出来的90万元“点招费”,李明心动了,向杨光和毛广平承诺一定让他俩的孩子进名校读书。话已出口,李明硬着头皮打电话到招生办询问,得到的回音却是无法办理所谓“点招”,于是只得采取“拖延战术”。
半个月后,看着周围考生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杨光和毛广平两家开始着急。托人问过李明后得知,“疏通”的钱不够,又分别给李明汇了10万元和5万元。可从此以后,不仅学校方面音讯仍无,连李明本人也无法联系。杨光和毛广平意识到上当受骗,当即报警。李明自知犯下大错,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诈骗罪名成立。但李明犯罪后主动投案,无前科劣迹,积极退回赃款并取得杨光和毛广平的谅解,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罚金8000元。(记者刘巍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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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4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