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出台新规 遏制自住房随意“弃选”

07.09.2014  18:16

记者6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自住型商品住房申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若自住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3次,如果是优先家庭将取消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则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据了解,此前,部分自住房项目出现高弃选率,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自住房申购门槛低,出现不少申购者,本身没有强烈意愿购买某项目,但依然参加申购和摇号。这不仅挤占急需购房家庭的名额,也给自住房分配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据介绍,刚刚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提出,自住房公开摇号后,由开发商组织购房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购房家庭放弃选房超过3次,属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第四条规定的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优先购买资格;属于非优先家庭的,取消自住房购买资格。 (记者孔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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