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新余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公示
29.06.2017 12:10
本文来源: 卫生厅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处室: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传真):0791-86285916。
1.设置单位(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医学检验实验室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新余美康盛德医学检验实验室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新余市龙潭路以东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不设床位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临床血液与体液检验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检验专业、临床微生物检验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临床病理专业。
9.拟设医疗机构符合新余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17年6月29日
本文来源: 卫生厅
29.06.2017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