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抱新一轮“科技创新的春天”

04.08.2015  17:12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宋茜)近日,省科学院召开落实《关于鼓励省属独立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新创业试点办法》动员大会,发布“率先行动”实施细则,加速拥抱新一轮“科技创新的春天”,做江西创新创业的“先行者”。

  前不久,我省鼓励创新创业,赋予科研院所对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更大自主权的试点新政,给科技人员吃下了“定心丸”。省科学院在第一时间出台了《江西省科学院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并率先实施。

  记者注意到,该院的实施细则在制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时,考虑了完成人员、院和各科研所三方的利益,规定“净收益及作价股权的70%奖励给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完成人员,其余的收益及股权按院10%、所(中心)20%进行分配”,同时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完成人员不仅限于主要研发人员,还包括科技成果转化人员(即项目推广、策划、组织、管理等人员)”,让科研人员通过成果转化实现“名利双收”。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实验室刻苦钻研,到创办技术公司,也是科研人员可选的路径。省科学院给了有志创业的研究人员“半创业”和“全下海”两种选择:离岗或在岗创新创业。离岗期间,虽停发其工资福利等待遇,但档案工资可正常调整,减少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

  疏通筋脉,清除障碍,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激发,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快了起来。省科学院已有近40人离岗(停薪留职)走上创业之路,将他们研发的成果进行市场化运作。目前,省科学院进入企业的科技人员达90多人,占一线科研人员三分之一,全院来自企业技术收入达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