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方出台拼车指导意见 倡签订协议再出发

31.12.2013  23:38

  中新网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交通委31日正式公布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这是中国内地首个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提倡合乘各方签订协议,允许合理分摊合乘费用。

  小客车合乘出行就是“拼车”,这在人们的生活并不少见。31日公布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中,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小客车合乘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轻机动车排放对大气污染的解决办法之一。为了规范北京市小客车合乘行为,保护合乘各方的合法权益,区别合乘与非法运营,因此,在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该意见。

  意见中给“小客车合乘”下了定义,即是指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共同搭乘其中一人小客车的出行方式。

  按照是否分摊费用分为公益型合乘和互助型合乘;按照合乘方式分为上下班通勤的长期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的长途合乘。

  意见中指出,提倡合乘各方通过签订合乘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行线路、乘车地点、安全责任、费用分摊等各自权利义务,并在合乘前进行信息核实,确保行车规范和安全。

  合乘网站应当通过提供合乘出行信息、合乘协议文本、合乘运作流程、网上签约服务、评定合乘信用等形式为市民合乘提供指导和帮助。

  意见还表示,上下班通勤合乘和节假日返乡、旅游合乘各方当事人,可以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高速公路通行费用。

  意见强调,小客车合乘应当遵循公益合乘优先、民间互助自愿、维护合法权益、规范合乘行为,严禁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禁止合乘当事人发布虚假信息、禁止合乘当事人签订虚假阴阳合同;对存在上述行为、以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