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做表率 校园文明我有责

20.11.2013  18:28
2013年11月13日晚上8点20分,511学前4班的郑硕玉、赵洁莹二名同学在艺术楼舞蹈房拾到钱包一个,包内有多张银行卡、身份证、校园一卡通、现金1500多元等贵重物品。两名同学通过校园一卡通上的信息,第一时间与失主班级的团支书刘珊珊同学取得了联系,在刘珊珊同学的帮助之下,迅速找到了失主李月同学,并物归原主。 郑硕玉、赵洁莹二位同学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展现了我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团支书刘珊珊同学及时、主动为同学服务的做法,充分体现了我校学生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为文明校园建设贡献了力量。(供稿:幼特教育与音乐教育系 编辑: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