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问题出在哪?
原标题:“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问题出在哪?
在江苏省灌南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建新眼里,“有官就谋权,权力再生财”,他有一句“名言”——“收个人的钱不安全,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视财政为个人银行。2007年-2010年间,汪建新共安排他人以支付青苗补偿费、引进外资奖励款、工程款等名义虚假立项骗报财政公款371万余元,收受贿赂7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灌南县财政因支付奖励款流失资金1436万元。(5月22日《现代快报》)
说实话,骗报财政公款371万元、受贿70万元之标的,哪怕与“亿元股长”、“亿元社区主任”相比,也只能算一枚小苍蝇。百万级别标的,早已上不了“头条”,甚至成不了新闻。但是“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这句大实话,倒是很值得大家侧目而视、洗耳恭听的。众所周知,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的钱”毫无疑问都是人民的钱。人民的钱,被贪官随意贪腐挪用而“没人管”,确实是一种很可怕的状态。
既然没人管,必然导致想拿就拿,想拿多少就拿多少。这也是大大小小老虎苍蝇动辄几千万、数亿的浅显注脚。揪出的贪官污吏已是成千上万,悔过书、检讨书,或者顽固到底不认罪的众生相也千姿百态,但是“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这句老实话,版权还是非汪建新莫属。当然,“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只是对掌握一定公共权力者而言。只有手握公权者,才有机会监守自盗。真正主人普通老百姓是拿不到的。
人们大有疑问的是,怎么会“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的呢?难道没有一套科学设计严密管理的财务制度吗?“拿共产党的钱”难道没有一整套审批程序吗?审批者难道不问青红皂白眼睛眨也不眨大笔一挥吗?审批者难道没有责任吗?譬如说,汪建新安排他人以支付青苗补偿费、引进外资奖励款、工程款等名义虚假立项骗报财政公款371万元,审批者、经办者负有连带责任吗?一并被查处且受政纪处分降级降薪没有?如果毫毛无损,还真的就叫“没人管”了。因为管与不管一个样,谁愿意管呢?
不但财务上有审批程序和支付管控制度,而且不正当的报销总该有些蛛丝马迹。本级纪委班子监察部门,如果尽职尽责尽心履行监察职能,迟早应当有所察觉。如果本级和上级监察部门纪委班子对党纪政纪的督查负有倒逼责任,也即如果本机构有贪官污吏该被发现却没有发现,监察人员被追究失职渎职连带责任,影响到政绩考核、职务升迁甚至饭碗,如此才能认真履行监察职能。中国百人红色通缉令第九人胡玉兴,殴打前往采访的澳国记者时,其妻大吼“要怪就怪中国政府”,这是不是责怪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呢?“红通”百人名单“二号人物”、“亿元股长”李华波,出逃前留下三封书信表示他已弃职携家眷出逃,“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详细讲述了自己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具体作案手段,这是不是对相关监管机构的藐视呢?
不管是因为财务管理制度、监察制度和纪律检查制度形同虚设,还是因为权力失去控制从而凌驾于财务管理制度之上,导致“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但说出这个事实甚至当作名言,还算诚实得似乎有点可爱的。因为事实上,“拿共产党的钱”多多少少还是有人管的。否则,真的随意拿没人管,汪建新怎么仅仅拿了371万呢?难道因为灌南县地区太穷只有371万可拿?当然不是这么回事。表明身为政法委书记的汪建新,尚存一点心理底线,而不是拿了几个亿而脸不红心不跳,感觉拿了371万就有点不可思议了。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长堤,溃于蚁穴。“拿共产党的钱没人管”,也是无数贪官污吏案件的逻辑推论。对待腐败不但要零容忍,还要反腐策略前移,把腐败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不但要大大提高腐败的成本,而且要有智慧和对策,尽早尽快识破腐败的花招。更为重要的是,提高监察部门纪委班子的工作效能,加强监察工作的责任,像中央巡视组强调该巡视出来却没巡视出来的失职责任以及巡视出来没有报告的渎职责任那样,强调监察部门该监察出腐败案件而没有及时监察出来的失职渎职责任。考核监察工作的绩效不是揪出了多少腐败分子,而是遏止了多少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