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树花:不按时怀孕被罚款折射职场性别歧视

03.07.2015  10:51

  近日来,一张《关于加强员工计划生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截图,引来焦作微信圈的网友们纷纷吐槽,《通知》上说,女工须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怀孕,对未按照计划怀孕而影响工作安排的,一次性罚款1000元,同时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不予考虑。(《华西都市报》7月2日)

  怀孕本来是每个女性自己决定的私事,是综合自己的身体、经济以及夫妻意愿的幸福的决定。然而焦作这家公司要求女员工需要在规定时间的里怀孕,否则将会被罚款1000元,同时影响晋升。本来幸福私密的事情,如今变成一个不得不完成的任务,实在强人所难。更令人难过的是,从网页上搜新闻“妇女因怀孕被辞”“怀孕需要排队申请”等事件比比皆是。这些奇葩不合理的规定,反映当今职场上女性仍然遭受歧视,“男女平等”的口号不过是给女性的“空头支票”。

  从该公司的角度出发看,其规定女员工要按规定时间怀孕生育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女性特殊的生理条件,在进行怀孕哺乳期间确实无法正常工作,无法为公司创收。而该公司本身女员工相对较多,害怕女员工集中怀孕,那公司将会无法运转。公司按规划女员工怀孕生育,这样才能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转。

  这么分析似乎公司的做法情有可原、合情合理。然而,公司的做法却忽视了职工的感受,怀孕对于女性需要思想和心理准备,倘若因为规定仓促要孩子,一来对家庭尤其是对初出社会的年轻夫妇将产生巨大的心里和生活压力;二来对这样出生的孩子也不公平,因为父母既然是为了“不扣钱”而被迫生育,那他们也可能会因忙于事业而减少对孩子的照顾。

  除了不合情理,公司这样的规定更是违反了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条文,亵渎了女性的就业职场平等权利和法律法规的尊严。《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也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男女平等、同工同酬的法律条款。

  笔者以为,诸如此类的奇葩规定都折射了如今在职场女性仍然处于弱势地位的困局。而要打破这样的困局,让女性的权利得到真正的保障,让女性享受真正的平等,则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则需要细化法律条文,要切实的把侵犯妇女权益的情形列举在里面,使保护她们的盾牌具体化有针对性。如此,妇女在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才能够底气十足理直气壮。

  二则,需要有关部门等法律的执行者经常对相应的公司进行调查并严格执法,对公司不合法的规定要严令禁止。同时也要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的额外经济成本。国家社会保障部门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使女性劳动者在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工作时,能从社会取得必要的物质帮助,这样也减少了企业的经营压力。

  三则,公司应该要更加考虑员工的利益,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关系。不要以这种让人心寒的规定来震慑强迫员工,而需要更加温暖的措施让员工在公司找到“归属感”,从而更多的从公司出发,从而让公司能够真正的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