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挽回感情 赣州女子把男友隐私放上网险成被告

04.06.2015  11:23

  (江西日报记者陈璋)赣州男子刘某向其交往两年的女友朱某提出分手,没想到朱某竟将自己的隐私爆料在网络上。刘某多次要求朱某将相关信息删除遭拒,遂将朱某诉至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据了解,刘某和朱某于2013年自由恋爱,后因朱某脾气暴躁,经常因一点小事情就与刘某吵架,双方感情逐渐淡薄,加之刘某又结识了一名新女友,遂向朱某提出分手。没想到起初朱某大吵大闹,后来竟将刘某的住所、工作单位及生活私照发布到多家知名论坛,并附上侮辱性的文字。刘某多次要求朱某将相关信息删除都遭到拒绝,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朱某立即将其在网络中发布的刘某个人信息删除。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朱某谈话,朱某表示自己只是一时生气才把刘某的个人信息及照片公布到网上,目的也是想挽回这段恋情。承办法官告知朱某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能因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犯下大错。最终,朱某主动删除了网络上有关刘某的个人信息,刘某也撤回了对朱某的起诉。

  对此,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军民解释,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随意发布他人信息到网络上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发布者不仅需要赔礼道歉,还要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面临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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