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身份证狂用 掩人耳目 作案后依然使用 行踪暴露

30.09.2015  11:39

9月29日,南昌西湖公安分局直属机动大队民警发现,一名疑似盗窃的嫌疑人在宾馆退房,遂前往调查。调查却发现,开房者是一名高校学生,在窃案发生时有不在场证明。原来,嫌疑人为掩人耳目,长期使用捡来的该学生的身份证。

昨日下午1时许,民警通过天网信息发现,9月中旬涉嫌在系马桩某网吧盗窃手机的男子从一间宾馆走了出来。民警立即赶到宾馆查询,信息显示开房者是某高校在校学生。民警来到高校,发现该学生并不具备作案时间,且该学生称身份证已遗失一年多。警方判断嫌疑人使用了该学生遗失的身份证。

昨日下午5时许,信息显示,该身份证在红谷滩春晖路一家网吧内登记上网。民警迅速赶到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嫌疑人抓获。

经盘查,嫌疑人程某26岁,对盗窃手机一事供认不讳。他交代,为了掩人耳目,他长期使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用于开房和上网。

警方提醒,市民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证件,如遗失,要尽快报警或到派出所备案,一旦发生纠纷,备案信息将作为证据。此外,个人要尽快补办身份证,新补办的身份证核发日期在公安户籍系统里会有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记者张凯)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