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家审查

19.05.2018  01:25

5月15日,《江西省入河排污口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顺利通过我厅组织的专家审查。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按照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方案》。《方案》按照环保数据共享、排污单位自建及水利部门建设三种形式,实现全省366个在册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其中304个利用环保部门监测数据、督促排污单位自建47个监测站、15个市政及混合入河排污口由水利部门建设监测站。审查会邀请长江流域水资源监测中心、省发改委、省环保部门、南昌工程学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方案》进行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方案》思路清晰、内容翔实、技术可行,同意通过审查。编制单位省水文局对《方案》修改完善后,我厅将尽快批复实施,并提交省政府报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等部门和单位的20余位代表参会。省水利厅副巡视员祝水贵参加会议,并对《方案》修改完善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