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探索“四心”工作法 柔性化解劳动争议

07.10.2016  00:09

综治创新在江西
能否妥善处理易发、多发的劳资纠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探索总结出“诚心、细心、精心、耐心”的“四心”工作法,柔性化解劳动争议,为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防波堤”和“减震器”的重要作用。江西台记者彭世翔报道:
没有社保,没有加班工资,更没有高温补贴…面对种种侵权行为,曾经供职于中铁快运的李华春师傅多次找单位协商,甚至有过过激行为,可问题不但没解决,反而变得更复杂。最终,李师傅和工友们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下,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出录音)我感觉如果没有仲裁,我们的事情很难。基本上我们的诉求,他们做了很大的努力,最后全部解决了。(止)
李师傅的问题虽然解决了,但在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敏看来,仲裁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出录音)用仲裁的方式,劳动关系双方确实也维护了自身的权利。但是相应来讲,也可能意味着劳动关系双方关系的破裂,所以,在仲裁法里面,把调解优先作为基本原则来明确。(止)
能调解的尽量调解。面对火药味十足的争议双方,诚心服务、细心规范、精心谋划、耐心疏导这“四心”工作法成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极力推广的工作方式。方大特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郭焱:
(出录音)他不是简单地说,我按照依法依规判了,就没什么错误,没什么问题,就履行了他的职责了。他会先调解,把各方召集,看看你们都有什么想法,然后做工作,从中做一些解释,政策的宣讲,这个我觉得非常好,不是简单地判案子,沟通起来也比较人性化。(止)
在“四心”工作法的支撑下,“十二五”期间,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023件,90%以上得以圆满解决,调解成功率也逐年上升。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李敏:
(出录音)下一步,紧密结合江西实际,推动制订符合江西特点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规章制度,推进劳动争议双方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