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推动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发展

09.03.2017  19:06

  3月8日,记者从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获悉,我省全国政协委员黄跃金、傅克诚、李华栋、刘晓庄、郑小燕、孙菊生与湖北、湖南、安徽、江苏等省的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聚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

  湿地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航运发电、保护生物多样性等20余项生态功能,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优势和关键要素之一。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湿地面积1154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21.5%,其中自然湿地850万公顷,国际重要湿地17处,湿地自然保护区167处。加强长江经济带湿地保护与修复,既是构建长江大保护格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由于人口密度大、开发强度高、江湖阻隔等多种原因,长江经济带正面临水质性缺水、湿地面积萎缩、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湿地立法滞后、保护能力缺失、蓄水调洪能力下降、水污染等诸多严峻问题。

  提案指出,上述问题的出现,不仅改变了长江作为自由流淌的河流的根本属性,影响到长江作为“黄金水道”的效能和沿岸居民的水安全,也给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物带来灭顶之灾。例如,长江中淡水哺乳动物白鳍豚已不见踪影,长江干流中另外一种淡水哺乳动物——江豚的野生种群数量每年也以13%左右的速率下降,如果长江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扭转,5至10年内,长江江豚也会步白鳍豚功能性灭绝的后尘。

  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湿地保护条例》以及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的专项法规与指导意见;制定《长江流域湿地保护规划》,实施重大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划定并落实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红线;将湿地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湿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湿地保护责任;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加快制订湿地生态补偿政策,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扶持一批示范湿地企业,推动水生生态种植业、生态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发展;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湿力度,逐步扩大湿地面积,强化湿地功能,确保长江流域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