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两年将推广5715辆新能源汽车

23.10.2014  16:31

  今明两年共计划推广新能源公交车3775辆,其他公共服务领域推广1940辆

  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等七部门印发《京津冀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方案(2014-2015年)》。根据方案,2014年至2015年,我国将在京津冀地区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20222辆新能源汽车,其中河北省5715辆。另外,我省将新增充电站83座、各类充电桩5455个。

  由于机动车保有量基数大、增量高,机动车排放在大气细颗粒物污染占比居高不下,2014年,京津冀地区约20%-35%的细颗粒物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公交等公共服务领域车辆具有日均行驶里程长、单车污染物排放量高等特点,单车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远高于私家车。

  根据方案,到2015年底,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在内的10个城市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共推广各类新能源汽车5715辆。其中,主要标志性交通干线进行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运营,并逐渐向城市周边风景区、旅游线路、县(市、区)扩展,共计划推广新能源公交车3775辆,改造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196条;鼓励示范城市成立纯电动出租公司,开展出租车业务,为大面积推广探索经验,在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推广新能源汽车194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