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公务用车改革 打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区

18.12.2013  16:45

  12月16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在市会展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市委书记刘捷出席并讲话。刘捷强调,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关键,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推进公车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强化宣传、正面引导,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强化管理、严肃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市公车改革,为全市即将推进的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开好局、起好步。市委副书记、市长丛文景主持会议。市领导董晓健、黄国钧、廖兰芳、胡高平、卢伟平、李绪先等出席。

  刘捷在讲话时指出,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自中央到地方,呼声都很高,已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是贯彻中央和省、市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保证政令畅通的根本要求;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是迈出建设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试验区的第一步,是撬动全面深化改革的支点;推行公务用车改革,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内在要求、是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于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捷强调,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关键。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推进公车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要强化宣传、正面引导,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车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引导大家消除个人和小团体狭隘利益观,正确对待改革、全力支持改革、积极推进改革;要超前做好公车驾驶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得到理解和支持;公检法、教育、卫生系统等暂不参加本次车改的单位,要教育引导大家认识到车改是分期分批推进的,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全力支持改革;要做好各方面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维护改革大局稳定。要规范程序、严格手续,认真学习、切实领会车改实施方案精神,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精心编制方案,科学制定标准,坚持公开透明,稳步组织实施,对公车处置、交通费补贴确定、驾驶员劳动关系处理等,务必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车辆出售拍卖等,要严格依法执行,确保全市公务用车改革政策执行不走样、见实效;各县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尽快推进本县区或本系统的车改工作。要强化管理、严肃纪律,加快建立和完善返租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市场化原则,提高返租车辆的使用效率;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车改工作;要严明纪律规定,具体做到“四不准”(不准为节省交通费用而延误或影响正常工作;不准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或利用职权到下属或相关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交通费用;不准接受企业捐赠车辆;不准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不得将执法执勤用车用于上下班或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对明知故犯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丛文景指出,各单位要领会吃透车改方案、配套办法等相关政策,研究部署好本单位的车改工作;要成立车改工作机构,做好车改对接各项工作。要全力以赴打好车改攻坚战,重点做好经费安排、市民卡发放、车辆处置、驾驶员安置、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组建、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宣传引导、社会风险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非涉改单位车辆管理和人员宣传解释工作。要严肃车改工作纪律,任何单位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车辆,不得擅自处理和留用车辆,严格执行车改补贴政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分流安置涉改车辆驾驶员,不得隐瞒或虚报驾驶员身份、岗位设置、服务年限等真实情况;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机制,选择中介机构对涉改车辆进行评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会上,董晓健宣读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胡高平宣读了《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分别作表态发言。

    市委秘书长林愚、市政府秘书长喻国杰出席会议。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驻市中央及省属各单位,新余学院主要负责人及部分老同志参加会议。来源:新余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