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高校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08.07.2019  22:34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方案》《江西省节约用水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校节水工作的部署,在高校探索推行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示范引领、助力节水型高校建设,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7月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高校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全国首家出台的高校合同节水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省在高校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正式启动,为高校采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节水改造、创建节水型高校提供了遵循。

在高校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的重要工作举措。它有利于降低高校节水改造风险,提高节水积极性;有利于节水减污,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发挥高校示范引领作用,培养社会公众树立先进的节水理念。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2019年南昌市至少开展2例高校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到2022年各设区市至少开展1例高校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力争通过10年的探索和努力,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成为高校实施节水改造的重要方式。《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省水利厅、教育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组织高校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负责监督评估、统筹备案等工作,将高校合同节水管理试点纳入到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各设区市水利局、教育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强引导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促进高校节水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