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刊发沙闻麟同志的署名文章《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11.10.2016  02:33
  •    2016年10月10日《江西日报》刊发了沙闻麟同志的署名文章《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文如下:


      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今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建立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意见》。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创新思路,完善举措,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重大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法律服务业仍然存在发展相对滞后、资源较为分散、有效供给不足、服务环境有待改善等突出问题,部分群众遇到法律问题不知道找谁办、到哪儿办。今年,我省召开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万安县“法律服务超市”的做法,并在吉安市、南昌市、萍乡市等地试点。目前,全省已有51个县(市、区)、122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服务中心,这是法治江西建设的一项重大创新成果。各地要认真总结这些先行先试地区的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用两至三年时间,建立起线上线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切实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公共法律服务,是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必须坚持群众需求导向,主动提供系统化、多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一要拓宽供给主体。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资源的基础上,要逐步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等涉及法律服务的事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二要推动社会参与。社会法律服务力量是重要的法律服务资源,尤其在法律服务力量比较薄弱的地区,社会法律服务组织的参与更显重要。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法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和服务方式,实现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形成部门联动、要素集成、优势互补、协调促进的法律服务新格局。三要动态调整产品。密切关注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的新变化,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我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赣江新区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需要,动态调整服务产品目录,及时提供多元化服务。四要打造“互联网+”。9月26日,省委书记、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鹿心社到省司法厅调研,并启动开通了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鹿心社的重要指示,充分运用“互联网+”,进一步完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功能,拓展服务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网络平台建设要与省级网络平台对接,做到群众在任何一个端口进入,都可查询、可咨询、可办事,实现线上线下互动,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完善的政策保障,是公共法律服务长效化、制度化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通过项目服务、招聘社工等形式,弥补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的不足。要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激励和保障机制,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合理流动。要加大公共法律服务财政保障力度,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要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将之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明确各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保障标准,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为我省夺取“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伟大胜利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