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15.12.2014  22:14

              近日,吉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意见》(吉府办发〔2014〕36号),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市政府对农机化发展作出的科学决策和重大部署。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吉安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文件。 《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要求,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推动农机结构多样化、农机技术高新化、农机服务社会化、农机监理规范化,不断拓展农机应用领域,提高农机应用水平,为实现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提供机械装备和技术支持。

              《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市农机化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6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其他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2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 《实施意见》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包括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粮油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拓宽农业机械化覆盖范围、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形式、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强化农机技术推广、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农机市场监管、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 《实施意见》强化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各项保障,包括组织领导、财政扶持、政策和项目支持、农机税费优惠政策和金融服务等5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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