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31.01.2016  10:26

    记者1月25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我省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统一的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到2017年,城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居民续约率达到85%以上,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65%以上;到2020年,逐步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体人群,使每个家庭都拥有1名全科医生。

    《意见》指出,建立区域性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统一的分级诊疗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转诊信息畅通。

    《意见》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和同等级的其他医院为基层首诊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患者须经县级公立医院、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和同等级的其他医院审核认定。建立转诊绿色通道,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大型医院门诊号源和疑难重症转诊患者快速入院渠道,优先预约、优先收治基层转诊患者,并逐步扩大基层预约转诊的门诊比例。

    《意见》还明确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医改工作考核和医疗机构的年度目标及院长任期目标管理内容,定期组织检查。(记者钟端浪 通讯员徐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