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势在必行
□曾志斌
近年来,各地工业园区在茁壮成长的同时,征地拆迁艰难、土地平整建设成本增大等因素导致园区可供地越来越少。从实际情况来看,园区土地利用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出让合同不完善,对土地利用强度标准、闲置土地认定、违约赔偿、土地回收与处置办法约定模糊甚至缺失;土地投资强度不达标,一些企业存在以分期建设为名圈占土地供而不用、长期停产停建和虚夸投资强度的低效利用土地等现象;土地利用监管不到位,特别在用地前置审批、核减供地面积、收回土地使用权、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处理等重要环节上的监管效果还不够理想。建议:
1、开展园区用地普查。从盘活土地存量入手,开展园区内企业用地情况专项普查,全面摸清园区土地利用家底。
2、盘活闲置工业用地。清晰界定园区闲置土地标准,对已形成的闲置土地,逐一查明闲置原因、时间并拟定处置方案:对有投资能力,却不按合同约定建设的,应限期整改,同时还可给予一定激励政策,促进其履行合约;对难以经营,暂时又找不到对接的企业,可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企业不动产(房屋、土地)进行评估,由园区回购,重新招商。
3、完善土地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机制。以工业用地招拍挂供应机制为重点,合理统筹园区新增用地计划,并对用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二是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入园项目用地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制度,对少批多用、擅自改变用途、闲置浪费土地等违法违约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完善竣工验收机制。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竣工时间到期后,有关职能部门应分别对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投资强度、环境保护、开工竣工、用地范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四是探索建立园区企业用地退出机制。改工业用地50年使用权年限为弹性供地年限制,根据不同产业的企业生命周期,设置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 4、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加大力度集中规划和统一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以租赁的形式提供给虽达不到园区投资门槛,但又为园区产业发展所需的工业项目,促使园区土地向大项目、好项目集中。同时,建立完善的园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机制,实行供地量与节能减排、投资额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努力提高土地亩均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