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26.01.2016  17:0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帮助我省残疾人共享发展成果、同奔小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16年1月14日正式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从提高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提升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扶残助残、加强对残疾人小康进程的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我省残疾人小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意见》指出,要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坚持政府责任、社会帮扶和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确保到2020年,全省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残疾人充分纳入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各项保障制度在对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残疾人融合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和更加友好的环境。《实施意见》在建立完善残疾人补贴制度、明确两彩资金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用于残疾人就业等方面取得了政策上的突破。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推进我省残疾人小康进程、落实我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