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

28.07.2018  14:02

  7月27日,省委书记、省长刘奇主持召开第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等工作,研究省政府8月份重点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会议认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是省属国有经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布局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要大力推进动力变革,打造一批创新力和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大力推进效率变革,形成一批机制活、管理好、后劲强的现代化企业;大力推进质量变革,壮大一批新兴产业集群,持续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做优做强做大。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具体措施,对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源头治理,突出过程管控,强化应急管理,提升保障能力,不断强化城市安全防范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草案)》。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发动群众全员参与,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实施办法》。会议要求,要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积极宣传好、落实好中央“惠台31条”,以为台胞台企办实事、办好事的决心和诚意,持续优化台胞在赣居住生活、创新创业环境,让台胞切实感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和便利。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会议认为,宗教工作在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关系到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要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严格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管理工作,确保宗教活动依法有序开展,有效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