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严把“三关”全力推进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

13.08.2014  20:41

 

 

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加强老旧机动车及黄标车淘汰报废工作的通知》要求,龙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精心部署,立足本职,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严把“三关”全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和黄标车、老旧汽车、报废车淘汰治理工作。

一、严把宣传关。为进一步推动全县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减排工作的开展,县局交管大队采取报纸、网络媒体和微博互动等形式,广泛进行清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社会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呼吁社会关注。与此同时,交管大队车管科着手建立辖区“黄标车”台账,通知“黄标车”所有人及时前来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专门设立了服务窗口,为前来办理业务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严把检测关。县局交管大队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和“机动车车外噪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未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予注册登记和办理年检手续,对逾期未进行车辆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或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一律不予办理其所有人机动车相关业务。迫使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年检和注销业务,减少机动车保有的数量。

  三、严把巡查关。县局交管大队将市支队下发的《全市各大队老旧机动车明细清单》中的黄标车、老旧汽车、报废车实行了辖区管理,将各辖区的车辆分至各个辖区,根据上级要求,针对不同的污染级别,组织警力对不同区域实行临时性管制措施,严格查处“黄标车”、大货车、渣土车等高污染车辆,强制污染超标车辆办理注销手续或采取较少污染措施,对报废车、临近报废机动车严格检查,发现报废车一律查扣,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依法从严处罚,严禁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