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轻案快办” 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

30.04.2015  13:23

  本报讯 新法制报记者廖世杰报道:4月22日,抚州市召开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推进会;4月23日,宜春市两级政法机关20多人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考察学习“轻案快办”工作……

  2月5日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提出,今年将总结南昌的试点经验,在全省全面推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简称“轻案快办”),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目前,全省各地各级政法部门纷纷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部署推广“轻案快办”试点工作。

  有序推进“轻案快办

  为稳妥有序推进 “轻案快办”改革,早在去年12月26日,省委政法委便在南昌召开全省“轻案快办”试点工作现场会。该次会议上,省委政法委要求全省政法部门认真借鉴推广南昌市试点工作的经验,稳妥有序推进全省“轻案快办”改革工作。

  今年4月15日,上饶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全市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认真借鉴南昌试点经验,结合实际,探索建立符合本地特色、方便易行、务实高效的运行机制和模式,依法高效办理好轻微刑事案件。

  4月22日,抚州市召开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推进会。会议对全市政法机关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研究部署。会议要求,全市政法机关要坚守“依法”这个前提,突出“快办”这个重点,把握“高质”这个关键,让每一个案件当事人能从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共赢多赢。

  开通“快速办理通道

  4月23日,宜春市两级政法机关20多人来到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考察学习“轻案快办”工作。

  西湖区人民法院是南昌市委政法委指定“轻案快办”工作试点单位之一。该院结合本辖区刑事案件多的特点,总结以往审理简易刑事案件经验和措施,从去年3月起至今,通过开展“轻案快办”工作,共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35件145人。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审判效率明显提高,解决了案多人少、开庭排期难、提押难等影响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效率的问题。

  近期,鹰潭市委政法委也出台了《鹰潭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和责任主体,构建起了公检法司办案的快速通道。4月1日,试点工作正式在全市各级政法机关铺开。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意见》规定了八类案件优先适用快速办理机制,适用快速办理的案件一般应当在12日内审结,适用快速办理的案件可以采用视频方式开庭审理。

  余江县检察院开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通道”,在相关业务科室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此类案件的办理。

  10个工作日内审结

  龙南县公安局是赣州市公安局确定的全市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单位之一。目前,该局制定了《龙南县公安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规定》,成立了轻案快办工作组,全面试行并保障“轻案快办”工作的有序进行。

  于都县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被赣州市中院列为“轻案快办”工作试点法院。4月1日,该院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四个条件、案件类型及不适用的情况。同时,还规定适用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审结。该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已按快速办理机制审结案件11件,有效地提升了司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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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