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措施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05.11.2017  10:5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出台《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使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措施》共20条,紧扣全省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产业发展人才需要,立足人社部门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具有政策松绑、资金整合、平台建设、服务下沉等特点,不少措施的力度前所未有。如实施百名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从全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选拔100名有实力进入国家级人才工程的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为3年,入选者直接审定为正高级职称;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也可直接审定为高级职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领办、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

  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人才创业力度方面,省人社厅每年遴选50个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办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贷款额度在100万元以内,可免除担保、反担保措施,直接给予贷款。在加大人才激励力度方面,规定对关键岗位、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年薪制。设立人才发展基金,到2020年,省本级筹集人才发展基金35亿元。

  我省还将重点打造四个平台,即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博士后站、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和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对国内外知名大型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入驻我省实行“先开业后办证”。对评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每家给予500万元、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家给予300万元资助;对评为省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基地的每家给予100万元至6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最高可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此外,我省将设立“12333”人才工作服务专线,为人才在工作和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江西出台20条人才新政 对业绩突出人才可自主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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