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中院出台《意见》 为推进4个“3年强攻计划”提供司法保障

11.04.2014  12:25

近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我市四个“三年强攻计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南昌两级法院将服务推进全市工业、服务业、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四个“三年强攻计划”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意见》共23条,主要包含十个方面的内容。《意见》要求,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犯罪,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案件,依法打击盗窃、诈骗、抢夺等严重侵犯财产权益的犯罪。同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竞争。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惩处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及其他高新技术等知识产权犯罪,制裁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进一步加强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对知名品牌、驰名商标、高新技术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灵活运用执行措施。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开展执行专项活动,通过执行工作协调机制,不断优化执行环境。同时依法采取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讲究方式方法,注重社会效果,坚决杜绝因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而影响企业发展。

此外,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严格责任追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赖婞华 谢芸 记者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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