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情人提出分手 男子多次恐吓强索“分手费”

14.03.2014  13:12
   原题:不满情人提出分手 男子强索“分手费”获刑     不满昔日情人提出分手,男子张某多次以威胁恐吓的方式索要“分手费”。近日,上栗县法院审结一起敲诈勒索案,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8年上半年,张某跟李某通过网络认识并发生性关系,之后两人一直保持情人关系。2012年7月,李某提出分手,张某便提出要3万元分手费,否则就把跟李某发生性关系一事予以宣扬,并以伤害其家人威胁恐吓李某。李某被迫无奈,先后汇款共1万元给张某。张某得逞后,继续敲诈李某钱财,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谢永林 孙小琼 程呈)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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